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財務成本管理科目如下:
財務成本管理
考試目標
考生應當根據本科目考試內容與能力等級的要求,理解、掌握或運用下列相關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解決實務問題。考試涉及的相關法規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財務管理基礎:財務管理基本原理,財務報表分析和財務預測,價值評估基礎;
2.長期投資決策:資本成本,投資項目資本預算,債券、股票價值評估,期權價值評估,企業價值評估;
3.長期籌資決策:資本結構,長期籌資,股利分配、股票分割與股票回購;
4.營運資本管理:營運資本的投資和籌資管理;
5.成本計算:產品成本計算,標準成本法,作業成本法;
6.管理會計:本量利分析,短期經營決策,全面預算,責任會計,業績評價。
考試內容與能力等級
參考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2018年10月26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7號,2019年12月28日修訂,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4號,2006年8月27 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17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2007年3月16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決定》修正,2017年2月24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512號,2007年11月28日國務院第197次常務會議通過,根據2019年4月23日頒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4號)修訂)
6.《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2016年3月24日;根據財稅〔2017〕58號修改,2017年7月11日)
7.《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2016年12月3日)
8.《國務院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6號,2013年11月30 日)
9.《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7號,2014年3月21日)
10.《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13號,2015年1月15日)
11.《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5號,2017 年 9 月 7 日起施行)
1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1號,2018 年 6 月 6 日起施行)
13.《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3號,2020 年 2 月 14 日起施行)
14.《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4〕27號,2014年10月27日)
15.《財政部關于印發<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第100號——戰略管理>等22項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的通知》(財會〔2017〕24號,2017年9月29日)
16.《財政部關于印發<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第202號——零基預算>等7項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的通知》(財會〔2018〕22號,2018年8月17日)
17.《財政部關于印發<管理會計應用指引204號-作業預算>等5項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的通知》(財會〔2018〕38號,2018年12月27日)
18.《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指導意見的系列解讀(之一至之七)》(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2日、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6日、2015年2月2日,財政部會計司網站)
19.《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財會〔2013〕17號,2013年8月16日)
20.《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的通知》(財會〔2018〕35號,2018年12月13日)
21.《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2019年4月30日)
22.《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30號,2012年12月29日)
23.《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國資委令第40號,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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