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
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 |
||
董事會 |
部分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
||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
①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 |
||
政府 |
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
||
董事會 |
產生 |
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
|
董事長 |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過半數選舉產生。 ②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
||
特殊 |
①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經理。 |
||
監事會 |
人數 |
不得少于5人,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
|
產生 |
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
||
主席 |
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
【提點】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特定情形,特殊規定以外的問題,適用有限責任公司的一般規定,考生在學習時,注意掌握其特殊規定,進行記憶。
更多重點內容: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點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