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會計司4月9日發(fā)布的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項審計準則。
關于印發(fā)《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 等18項審計準則的通知
中注協(xié)于4月10日發(fā)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應用指南》等24項應用指南。
總體來說,18項審計準則和24項應用指南均為2月20日修訂,涉及利用內(nèi)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應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財務報表披露審計等三方面。
雖然2019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明確寫到“涉及的政策及準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但是2019年注會審計大綱參考法規(guī)新增: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利用內(nèi)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等3方面準則的通知(財會【2019】24號)。所以預計以上準則變化會對2019年注會教材有很大影響。
2019年注會教材遲遲不出,教材變動有多大?快來聽專家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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